:2026-03-29 5:45 点击:7
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持续升温,“挖矿”作为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核心生产方式,曾一度被视为“数字淘金热”的入口,随着我国对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不断收紧,尤其是2021年九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后,挖矿活动的法律性质引发广泛争议,挖矿虚拟货币是否构成刑事犯罪?这一问题需结合我国刑法规定、监管政策及司法实践综合分析。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本质是通过计算机算力竞争,解决复杂数学问题以获得记账权,并新产生虚拟货币的过程,在我国,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其交易、炒作等活动被明确禁止,2021年上述通知明确指出,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消耗大量能源,对国家能源安全造成威胁,助推虚拟货币炒作,扰乱金融秩序”,并将“挖矿”列为“淘汰类产业”,要求“全面关停清退”。
从法律性质看,挖矿活动本身并非天然构成犯罪,但因其与虚拟货币的强关联性,一旦突破法律红线,便可能触及刑事犯罪的边界,具体是否构成犯罪,需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、客观行为及造成的后果,根据刑法具体条文判断。
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,从事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,司法实践中,若挖矿活动涉及以下情形,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:
部分挖矿行为可能通过“木马程序”“后门”等技术手段,控制他人计算机设备进行“偷挖”,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,此类行为可能构成:
挖矿活动耗电量巨大,部分行为人为降低成本,通过非法接线、篡改电表等方式盗用电能,此类行为若达到“数额较大”或“有其他严重情节”,可能构成《刑法》第265条“盗窃罪”或《刑法》第134条之一“破坏电力设备罪”(若盗电行为危害公共安全)。
若挖矿活动涉及洗钱(如将虚拟货币收益通过“跑分平台”清洗)、非法集资(如以“挖矿投资”为名吸收公众存款)、逃税(隐匿挖矿收入不申报)等,还可能分别构成洗钱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逃税罪等。
并非所有挖矿行为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,需严格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:

近年来,我国司法机关对虚拟货币挖矿的刑事打击呈现“从严从紧”态势:
挖矿虚拟货币本身并非独立的犯罪行为,但因其与虚拟货币的非法属性关联,以及可能伴随的非法经营、破坏计算机系统、盗电等行为,极易触碰刑事法律红线,是否构成犯罪,需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性、客观行为规模、造成的危害后果及是否违反国家规定等综合判断。
对于普通公众而言,需明确“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均受法律保护”的底线思维,切勿参与任何形式的挖矿、交易或炒作行为;对于已从事挖矿活动的主体,应主动关停设备、配合整改,避免因小失大,触犯刑法,唯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才能在数字经济时代规避风险,维护自身权益与社会秩序。
本文由用户投稿上传,若侵权请提供版权资料并联系删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