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2026-03-26 5:54 点击:1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,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,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权益,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,现就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风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(以下简称“挖矿”)是通过大量计算竞争记账权,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,本质上是高耗能、高排放产业,对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贡献较大,与我国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及高质量发展要求背道而驰。“挖矿”活动常伴生金融风险、数据安全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,如利用虚拟货币从事洗钱、非法集资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,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,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各地区、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“挖矿”活动的严重危害性,将其作为重要任务,坚决遏制增量、化解存量。

鼓励和支持企业围绕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 legitimate 业务,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对因“挖矿”项目关停退出而受影响的从业人员,要指导其转岗就业,保障其合法权益,各地区可结合实际,出台支持企业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,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。
各地区、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“挖矿”活动的危害性和政策要求,提高公众对虚拟货币风险的认识,自觉抵制“挖矿”行为,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,举报“挖矿”相关违法违规线索,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。
各地区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,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,对工作不力、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,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。
特此通知。
(发文单位:国务院办公厅/相关部委联合署名)
(日期:XXXX年XX月XX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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